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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1:Residency

我们的客户Jack 从事房产销售工作,由于总公司工作需要,在2016年被安排到中国南京从事房产销售工作3年。在做税务申报时,Jack 之前的会计师认为Jack 属于non tax resident,并以此给Jack计算税率 (税率 $0-$90,000 32.5% $90,001-$180,000 37%)结果Jack要付大笔的税给ATO。

在Jack 通过朋友推荐找到我们后,我们详细的了解了Jack的个人情况,以及他迫切的希望我们可以帮他减少这一笔让他吃惊的税务支出后。我们通过ATO tax agent 专线与tax commissioner 沟通了Jack的个人实际情况,包括他的家仍然在澳洲,他领取的是澳洲公司发放的工资,以及他经常返回澳洲家中等情况。

成功的为Jack的case 申请了 private ruling 把他归类到 tax resident,按照新的税率 ($0-$18,200 tax free $18,201-$37,000 19% $37,001-$90,000 32.5%)成功的为Jack 节省 将近10w的税务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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